行星與黃道十二宮之間的分層的相對論性(第一,第二和第三住所)指向進一步的層。 有了這個,我們越來越接近占星家的夢想,那就是,每個星座中每個行星都有尊嚴或衰弱。 這樣可以更好地理解和解釋行星在不同符號中的不同影響。 我們在三個最重要的尊嚴(第一,第二和第三居籍)中發現的原則為我們提供了線索,可以進一步達成一致。
當我們面對進一步的考慮時,我們可以忽略三重性的教義,因為這些教義是謬論(第2.5章)。這一直很清楚,但經常被故意忽略。它們與居高不下相矛盾,與住所和居高不下的情況相反,它們沒有相反的跡象。他們似乎是完成尊嚴體系的一次不一致的嘗試。
順理成章的是,在反極具有尊嚴的任何跡像中,行星都不能具有尊嚴。例如,維納斯不能在任何火星體,冥王星體,水星體,尤斯圖亞體,土星體或天王星體中有尊嚴。長話短說:太陽,月亮,金星,木星,海王星和金牛座星座只有尊嚴,而太陽,月亮,金星,木星,海王星和金牛座星座只有尊嚴,而水星,火星,土星,天王星,冥王星和奧匈帝國星座則比較虛弱。水星,火星,土星,天王星,冥王星和奧斯蒂斯在水星中有火星,火星,土星,天王星,冥王星和尤斯圖亞具有尊嚴,在太陽,月亮,金星,木星,海王星和福努斯有衰弱。第四,第五,第六和第七尊嚴是由此衍生的
第四居籍是行星的第四尊嚴。這些分配都是新的,就像接下來的三個住所一樣,傳統和現代占星術都不知道。